關于發(fā)布《上海市建設工程造價服務和工程招標代理服務 收費標準》的通知 2006-01-04 滬建計聯[2005]834號 滬價費[2005]056號 各有關單位: 為提高建設工程咨詢服務質量,進一步規(guī)范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收費行為,促進建設工程咨詢服務市場有序發(fā)展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》、《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》,《建設項目前期工程咨詢收費暫行規(guī)定》(計價格[1999]1283號)、《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》(計價格[2002]1980號)和《上海市<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>實施細則的通知》(滬計價費[2001]001號)等有關文件,結合《上海市建設工程造價咨詢(審核)和招標代理服務暫行收費標準》(滬建建[2003]第641號、滬價費[2003]第054號,簡稱《暫行標準》)實施情況,經研究,制定本收費標準,現予發(fā)布,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、本收費標準適用于本市行政區(qū)域內從事建設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的單位。 二、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單位從事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工作,實行“誰委托誰付費”的有償服務原則(造價審核費用承擔從其規(guī)定),且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: (一)持有建設部或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(fā)的《工程造價咨詢資質證書》、《工程招標代理資格證書》; (二)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(fā)的《企業(yè)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》。 三、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,采用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方式。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單位可以根據業(yè)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、服務難易程度等,分別按附件規(guī)定的收費標準作上下浮動,浮動幅度不超過10%。 四、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單位收費標準分計件、計時兩類,并必須完成相應的主要工作內容。 對承接具體工程項目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咨詢業(yè)務的,按計件標準執(zhí)行;對承接一般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咨詢業(yè)務的,按計時標準執(zhí)行;對承接超出附件一服務內容范圍的工程合同專項策劃(審編)等工程咨詢業(yè)務活動,可與業(yè)主協商另行收費。 五、計時收費按承辦人員不同資格,執(zhí)行不同的收費標準: (一)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稱人員、注冊造價工程師、招標工程師,每人每小時300元; (二)中級專業(yè)技術職稱人員、工程造價人員、工程招標代理人員,每人每小時200元; (三)其他一般專業(yè)人員,每人每小時100元; (四)特殊專業(yè)技術人員的計時收費標準由雙方協議商定。 如需提供有關資料,另酌情收取工本費。 六、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單位完成咨詢業(yè)務,一般出具成果文件3份,業(yè)主需要增加份數,酌收工本費。書面報告為中文本,業(yè)主需要翻譯外文本的,另收翻譯費。 七、本收費標準由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、上海市物價局按各自職責范圍負責解釋。 八、本收費標準自2006年1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 九、凡與本收費標準不同的收費一律按本標準執(zhí)行。自執(zhí)行本通知之日起,《暫行標準》即行廢止。2005年12月31日前已委托并簽有合同的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的建設工程,相關的收費標準仍按原標準或原合同執(zhí)行。 十、在執(zhí)行本收費標準期間,如國家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頒發(fā)新收費標準,即執(zhí)行新的收費標準。 附件:1、上海市建設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主要工作內容 2、上海市建設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表 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上 海 市 物 價 局 二○○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: 上海市建設工程造價服務和工程招標代理服務主要工作內容 一、項目投資估算 依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編制或審核項目投資估算,并按需作出相應的調整。 二、設計概算 (一)建設工程設計階段工程概算文件的編制或審核; (二)體現控制設計概算的方法和優(yōu)化途徑; (三)根據需要出席有關工程投資、設計標準的協調會議。 三、編制施工圖預算或工程量清單或標底 根據施工圖紙文件、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(guī)范》,參照相關的工程預算定額、工程量計算規(guī)則、施工費用計算規(guī)則、市場價格等情況編制施工圖預算或工程量清單或標底。 四、勘察招標代理 (一)勘察招標咨詢及策劃; (二)協助招標人審查投標人資格; (三)編制勘察招標文件; (四)協助招標人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,澄清答疑; (五)組織勘察招標的開標、評標、定標工作; (六)協助招標人草擬勘察合同。 五、設計招標代理 (一)設計招標咨詢及策劃; (二)協助招標人審查投標人資格; (三)編制設計招標文件; (四)協助招標人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,澄清答疑; (五)組織設計招標的開標、評標、定標工作; (六)協助招標人草擬設計合同。 六、施工監(jiān)理招標代理 (一)施工監(jiān)理招標咨詢及策劃; (二)協助招標人審查投標人資格; (三)編制施工監(jiān)理招標文件; (四)協助招標人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,澄清答疑; (五)組織施工監(jiān)理招標的開標、評標、定標工作; (六)協助招標人草擬監(jiān)理合同。 七、施工招標代理 (一)施工招標咨詢及策劃; (二)協助招標人審查投標人資格; (三)編制施工招標文件(不含工程量清單或標底); (四)組織現場踏勘,澄清答疑; (五)組織施工招標的開標、評標、決標工作; (六)協助招標人草擬施工合同。 八、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 (一)制定造價控制的實施流程,對承包人報送的工程預算進行審核,確定造價控制目標; (二)根據施工承包合同價、進度計劃,編制工程現金流量圖表、用款計劃書; (三)參與造價控制有關的工程會議; (四)負責對承包人報送的每月(期)完成進度款月報表進行審核,并提供當月(期)付款建議書; (五)承發(fā)包方提出索賠時,依據承發(fā)包合同,提供咨詢意見; (六)協助業(yè)主及時審核因設計變更、現場簽證等發(fā)生的費用,相應調整造價控制目標,并向業(yè)主提供造價控制動態(tài)分析報告; (七)及時核定分階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結算; (八)會同業(yè)主辦理工程竣工結算,提供完整的結算報告及各項費用匯總表; (九)提供與造價控制相關的人工、材料、設備等造價信息和其他咨詢服務。 九、工程造價審核 (一)根據承發(fā)包合同和相應的建設工程法律、法規(guī)、標準規(guī)范與定額、招投標文件、施(竣)工圖紙及各項有效證明,審核工程造價; (二)組織召開工程造價審核相關的會議; (三)現場踏勘、計量復核; (四)工程量、工程價格及各類項目費用進行審核確定; (五)編制工程造價審核報告。 十、鋼筋及預埋件重量計算 (一)按施工圖紙、設計標準、施工操作規(guī)程、工程量計算規(guī)則和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,計算鋼筋及預埋件重量; (二)提供完整和規(guī)范的鋼筋翻樣及預埋件重量明細表、匯總表。 附件二: 上海市建設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表 (差額定率累進收費) 單位:% 備注: 1、 收費基數: (1) 估算投資: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批復總投資扣除土地批租、動拆遷費及國內外成套設備生產流水線費用; (2) 建安工程造價:指建筑安裝工程費用作為建筑安裝工程價值的貨幣表現,由建筑工程費用和安裝工程費用兩部分組成; (3) 送審價:指承發(fā)包合同中各專業(yè)工程報送審核金額; (4) 噸:指鋼筋及各種型號預埋件以重量(噸)計算單位。 2、 出售招標文件,可收取編制成本費。收費中不含專家評審費、會務費、差旅費; 3、 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按單項承發(fā)包合同的建安工程造價收費; 4、 承接編制施工圖預算或工程量清單或標底,施工階段全過程工程造價控制及工程造價審核收費的項目,不包括鋼筋及預埋件重量的計算; 5、 工程造價審核收費: (1) 項目送審價核減率在5%以內的(含5%),由委托單位負擔審核費用; (2) 核減率在5%以上的,5%以內的審核費用由委托單位負擔,超過部分由原編制單位負擔; (3) 項目核減、核增部分分別計算審核費用,核增部分由原編制單位負擔審核費用; (4) 房修、園林、裝飾工程按“安裝類” 收費,其他工程按“建筑類”收費; 6、 差額定率累進收費計算。例如:某編制工程量清單的建安工程造價為3000萬元,計算編制工程量清單收費額如下: 100萬元×0.37%=0.37萬元 (500-100)萬元×0.35%=1.40萬元 (1000-500)萬元×0.33%=1.65萬元 (3000-1000)萬元×0.29%=5.80萬元 合計收費=0.37+1.40+1.65+5.80=9.22萬元